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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管理条例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3

为了科学合理使用空调,加强学校空调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切实保障空调为教学教育服务,创建低碳节能型校园,强化师生节能意识和责任感,创造节约、温馨教学环境,特制定以下使用条例

1、空调为学校公共财产,全体同学应爱护。各班空调在班主任负责操作下使用,其他同学严禁私自操作。

2、  温度控制规定:

根据当天本市天气最高气温在摄氏30,方可开机使用空调(上午930---1130、下午1220-----330),如气温3333以上,上午800可开机使用空调。

本市天气最高气温低于摄氏30,但气压低或天气温度较大,感觉闷热、汗流不止,影响正常教学,可征得校长室同意特殊处理。

(3)最高气温低于摄氏30,但顶楼热气散发不好,感觉闷热、汗流不止,影响正常教学,可征得校长室同意特殊处理。

3空调制冷时应保证关好门窗,并开启两个电扇到小档,使冷气体能均匀分散在教室各角落。制冷时最低温度不低于26。各班在上午第四课结束后,应主动打开门、窗更换室内空气。中午和放学前班主任应用遥控器关闭空调,上课铃声前五分钟用遥控器打开空调。

4遥控器保管:空调遥控器由班干部负责领用保管,长期不使用空调时,应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放假前、九月中、下旬统一归还遥控器(具体看气温而定)。

5、做好空调维护:教室包括多媒体教室空调电源由总务处统一控制。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各班负责同学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及时请专业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6、总务处应在换季前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机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空调网罩由总务处统一清洗。

7、节约安全用电:教室无人时应及时关机,不得出现室内无人,而空调照常运转的现象。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如有意或个人原因造成的空调损坏,视情节给予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照价赔偿,班级暂停使用。

8、年级组、校行政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对管理不当的班级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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