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管理制度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和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区内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更好地为青少年在内的社区市民提供体育锻炼服务,根据《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评估办法》,制定徐汇区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管理制度。
一、登记统计制度。设置《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日志》,就学校场地开放情况作详细记录。凡进入开放学校锻炼的社区居民一律需登记入场。各开放学校对开放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上岗情况、开放时间和参与活动人次进行统计与记录。
二、公示告知制度。开放学校按要求挂牌,并将开放时间、开放对象、开放项目等需要告知的事项予以公示。公示告知内容须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放置告示牌。
三、安全保障制度。开放学校所属的各街道、镇为学校场地开放购买保险,提供安全保障;组织专门警力对开放场所进行定期治安巡查,维护公共秩序;在开放学校张贴开放安全管理及器材设施安全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做到安全警示;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开放安全工作,进行开放前设施检查,确保公共安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安全屏障。
四、经费保障制度。各街道、镇为学校开放工作落实开放专项经费,确保经费使用专款专用。
五、检查巡查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采取考核评估的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的广度和力度,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做到有条件的学校场地全面开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规范制度、提供规范服务。按市体育局、市教委要求实行假期开放并完成活动人次统计上报,努力达到绩效考核的标准。各开放学校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巡察和管理并填写开放日志。
学校场地开放须知
一、社区居民根据各学校的开放场地、项目、时间及对象,选择合适的开放场地与开放项目进行锻炼。
二、进入开放的学校场地后,注意人身安全;使用设施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仔细检查设施是否完好,确定无安全隐患时再使用设施。
三、遵守学校场地开放的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管理,自觉保持场地清洁卫生;不在场地内大声喧哗、聚众闹事。在学校场地内禁止使用音响等设备,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
四、爱护场地、器材设施,故意损坏场地或设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发现场地、设施损坏,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由管理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
一、突发病症的处理。病情轻微或能够通过本人或亲属确定病情的,可先服用自带药品。病情较重且病因不确定时,管理或巡查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记录拨打120急救电话的时间和救护车到达时间,并通知家属,做好安抚工作和其它善后事宜。
二、意外伤害事故(划伤、碰伤、摔伤)的处理。伤情较轻时可请管理或巡查人员做简单处理;伤情较重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拨打120电话并做好记录,将有关情况报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三、意外死亡事故的处理。及时疏散活动人群,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注意记录目击证人的证词;拨打120急救电话及110报警电话;及时记录拨打电话时间、救护车和公安人员到达时间和所采取的措施;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通知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和其它善后事宜。
徐汇区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情况记录
年 月 日星期 天气情况
开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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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上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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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放 情 况 记 录 |
开展活动情况 | |||
活动名称 |
参加人数 |
组织指导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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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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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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