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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办西南高级中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6-08-02

西南高级中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本校校服采购流程,保障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自愿、公平、民主、透明管理要求,依据上海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服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 “应知应会”(2025 版)》以及本校相关校内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修订本采购实施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西南高级中学高中阶段校服选用、采购、验收、发放、售后全流程管理。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组织校服采购,校服款式一经确定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频繁换款增加家长经济负担。

(二)核心原则

1. 自愿不强求:学生及家长自愿决定是否购买校服。严禁强制、变相强制订购校服;不得以仪容仪表、校园活动、评优评先设置校服穿着门槛,不得将校服订购与入学、分班挂钩。

2. 公平不指定: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遴选供应商,严禁 “定点”“定商标”,不得设置不合理准入壁垒,不得妨碍公平市场竞。

3. 民主共决策:校服采购全部纳入学校 “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校服选用工作组中家长、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 80%,深度参与款式遴选、供应商评审、价格协商、质量验收全流程。

4. 质量严保障:严格执行上海校服双送检制度、明标识制度、供应商黑名单制度;校服必须满足 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重点管控甲醛、pH 值、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安全指标。双送检检测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承担,不得向家长转嫁。

5. 公开全透明:采购各关键环节信息线上(学校官网、公众号)+ 线下(公示栏)同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主动接受家长、教育及市场监管部门监督。

6. 兜底保权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无偿提供校服,保障教育公平。

二、采购组织架构

成立西南高级中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组,统筹校服采购全流程,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 组长(总务主任):统筹采购全流程,对接区教育局、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工作会议,落实 “三重一大” 材料报送与档案留存。

2. 家长委员会代表(占比最高):参与供应商评审、样品比对、价格协商、现场质量验收,收集反馈全体家长意见,监督采购全过程公平性。

3. 学生代表:参与校服款式、面料、版型遴选,反馈穿着舒适度、实用性意见,参与到货现场验收。

4. 教师代表(德育、后勤):做好家校沟通,落实校园校服穿着管理要求,协助过程监督、资料归档。

5. 备注:工作组总人数中家长代表 + 学生代表占比≥80%,所有会议全程留痕,会议记录签字存档。

三、采购全流程实施细则

(一)采购前决策阶段

1. 需求调研与意见征集

(1)高二、高三年级:开展校服满意度调研。满意度达到 80%,可继续沿用原有校服款式面料;满意度未达 80%,由工作组共同组织样衣比对,商议款式、面料调整方案。

(2)起始年级:发放《校服征订告家长书》《校服征订单》,家长书面签字确认订购意愿、尺码、数量;充分告知自愿购买政策,明确可选订购套数,不强制全套采购。

2. “三重一大”决策与家长表决确认

(1)工作组汇总调研结果、采购初步方案(采购方式、预算、时间节点、款式面料、价格区间)提交学校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会议审议,会议记录完整,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决策通过后,向对应年级全体家长公示完整采购方案;征得该年级 2/3 以上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启动采购;未达到比例则暂停本次采购,3 个月之后重新开展意见调研,不得强行推进采购工作。

(二)供应商选择阶段(三重一大决策通过后 1 个月内完成)

1. 发布招标 / 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同步发布于学校官网、区教育局平台、家委会工作群,公告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近 3 年无校服质量行政处罚记录,未列入市、区校服供应商黑名单(提供市场监管部门证明材料);

(3)提供近批次校服法定机构检测合格报告,产品符合 GB/T31888‑2015 中小学生校服标准;

(4)企查查、天眼查无失信、重大违约记录;在上海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支持特体定制、尺码调换等售后保障。

2. 样品评审:供应商提交样衣、面料小样,工作组集体开展样品评审打分,留存封样样衣,作为后续供货比对依据。

3. 中选供应商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线上线下同步)

公示内容:

(1)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上海本地售后联系方式;

(2)校服款式图、面料成分、颜色、尺码范围、版型细节(含特体定制说明);

(3)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清单(甲醛、pH 值、色牢度、纤维成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

(4)校服单价、成本构成明细(面料费、加工费、检测费、运输费等)。

(三)价格管理阶段

1. 价格制定依据

(1)参考上海市教委会同物价、财政部门发布的中小学校服价格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市场面料、人工成本测算合理价格区间。

(2)家长代表参与供应商成本核查,供应商需提供面料采购合同、加工明细等凭证,做到质价相符。

2. 费用收取管理

(1)严格执行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校服费用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严禁家委会代收、企业直接向家长收费;收费前公示《校服收费征询单》,收取后向家长开具正规票据。

(2)严禁加收管理费、服务费等额外费用。原材料大幅上涨需要调整校服价格时,必须重新履行家长意见征集、三重一大审议、对外公示全套程序,不得单方面调价。

(四)质量保障阶段(严格落实上海双送检制度)

1. 双送检制度落

(1)供应商出厂自检:每批次校服出厂前,供应商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向学校提交本批次完整合格检测报告;校服产品必须做到明标识,完整标注厂名厂址、面料成分、执行标准、安全类别、洗涤说明。

(2)学校入校抽检:校服送达学校后,工作组联合家长、学生代表随机抽取样品,送与供应商不是同一家的法定检测机构复检。检测经费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向家长收费。复检不合格,立即要求供应商对该批次全部校服召回、退换,重新供货并完成检测。

(3)两份检测报告均在校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建立本校校服供应商黑名单,出现以下情形,列入黑名单,3 年内不得参与本校校服采购项目,并上报区教育局、市场监管部门:

(1)交付校服检测不合格,拒不履行退赔、召回义务;

(2)使用劣质原料、以次充好,供货实物与封样样衣严重不符;

(3)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虚假资质材料,隐瞒质量问题;

(4)严重违反采购合同约定,造成重大权益损害。

凡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市级校服黑名单企业,学校直接排除遴选资格。

(五)合同签订与备案

1. 合同签订:学校参照《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2026 版)》与中选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禁止家委会代签合同。

合同明确约定:

(1)质量标准、双送检要求、封样比对、交付时限;

(2)价格、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支付 70% 货款;售后满 3 个月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 30%;

(3)质量问题退赔条款:出现质量问题 15 日内完成退换货,约定违约金;

(4)售后服务:尺码调换、特体定制、洗涤维护指导,质保期不少于 6 个月;

(5)困难学生无偿校服供应数量。

2. 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区教育局完成备案;同时公示合同关键条款。督促供应商按要求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合同申报。

(六)验收与发放

1. 到货验收:工作组联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现场验收,核对供货批次、数量、成衣标识、供应商出厂检测报告,对照封存样衣比对版型面料;验收合格签署《校服验收确认单》;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2. 留样封存:不同款式、批次校服抽取样品留样封存,用于后续质量追溯。

3. 发放:严格按照家长签字确认的征订单发放校服;发放前向家长完整公示供应商出厂检测报告、学校二次抽检报告。

四、监督与应急处置

(一)全过程监督

1. 内部监督:校服采购相关事项定期向学校 “三重一大” 会议汇报;全部采购资料(调研问卷、会议纪要、招标资料、合同文本、检测报告、公示截图)归档保存不少于 5 年,家长代表可以按程序查阅档案。

2. 外部监督:主动接受区教育局、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家长投诉事项,5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或线上反馈处理结果。

(二)应急处理

1. 校服质量安全应急:已发放校服发现安全质量隐患,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暂停使用,启动供应商召回流程,同步上报区教育局、市场监管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工作人员违规处置:采购过程中出现指定供应商、收受回扣、程序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岗位调整等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3. 舆情处置:发生校服质量相关舆情,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第一时间发布官方情况说明,公开调查与处置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西南高级中学

2026 年8月


西南高级中学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西南高级中学校服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校服选用、采购、征订、质量管控、售后监督全链条工作,维护学生与家长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校服管理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为本校校服管理根本性制度,学校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执行,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三条 校服管理坚持自愿购买、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质量优先、非营利、困难学生兜底六大原则。校服采购属于学校 “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不得启动校服采购工作。

第四条 校服采购限定起始年级开展,毕业年级不组织校服采购;校服款式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款式增加家长经济负担。不得以校服穿着作为学生评优、出入校园、参与集体活动的硬性门槛。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组,为校服工作执行机构。工作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家委会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共同组成,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合计占比不低于 80%。

第六条 工作组主要职责:

1. 开展校服需求调研、家长意见征集工作;

2. 拟定校服采购实施方案,提交学校 “三重一大” 会议审议;

3. 组织供应商遴选、样品评审,开展价格协商;

4. 参与校服到货验收、双送检抽样,跟踪检测结果;

5. 受理家长、学生关于校服的意见投诉,落实售后服务监督;

6. 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落实信息公示。

第七条 学校纪检、总务部门履行内部监督职责,对校服采购全流程程序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章 校服选用与民主决策管理

第八条 启动校服采购前,必须面向对应年级全体家长开展书面征询,获得该年级 2/3 以上家长书面同意方可实施采购,未达到比例停止采购。

第九条 原有校服继续沿用,应当开展满意度调研;满意度低于 80% 时,组织样衣比对,广泛征集家长学生意见,再确定款式面料调整方案。

第十条 校服采购方案、供应商遴选结果、校服价格调整等重大事项,均须提交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审议,会议记录完整留存,所有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章 供应商遴选管理

第十一条 遴选供应商采用公开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严禁定点采购、指定品牌。供应商必须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近三年无校服质量处罚、不在市/区校服黑名单、上海本地具备售后网点,提供有效的批次检测报告。

第十二条 中选供应商信息、校服款式、面料、价格、质量标准必须线上线下同步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建立本校校服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质量造假、供货不合格拒不整改、合同严重违约的企业纳入黑名单,3 年内禁止参与本校校服采购,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不采购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黑名单企业产品。

第五章 质量管控(双送检与标识管理)

第十四条 严格落实上海市校服双送检制度:

1. 供应商每批次校服出厂前完成法定机构检测,向学校提交批次合格报告,校服产品明标识齐全;

2. 校服到校后,学校工作组随机抽样送另一家法定机构复检;检测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两份检测报告均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校服质量执行强制国标 GB18401、推荐国标 GB/T31888‑2015,重点管控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 值、色牢度等安全指标。

第十六条 到货必须对照封样样衣验收,不同批次校服进行留样封存,用于质量追溯。复检不合格的校服全部召回,不得发放给学生。

第六章 收费、合同与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校服属于代办服务性收费,校服费用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出具正规票据;严禁家委会代收、企业直接收费;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管理费。

第十八条 学校统一使用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签订采购合同,家委会不对外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备案,合同关键信息予以公示。合同明确质量、双送检、退换货、质保、困难学生校服供给、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校服全套档案:征询表、会议纪要、招标资料、公示截图、检测报告、采购合同、验收单据,统一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接受家长代表查阅。

第七章 征订、发放与售后服务

第二十条 坚持自愿订购原则,发放告家长书,家长书面确认征订数量尺码,不强制全套购买。

第二十一条 校服发放前公示全套检测报告,按家长征订单发放。

第二十二条 督促供应商落实售后服务:尺码调换、特体校服定制,校服质保期不少于6个月。

第八章 监督、投诉与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 设立校服监督投诉渠道,公开监督电话。家长投诉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反馈。接受区教育局、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校服出现批量质量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停止使用,启动召回,上报主管部门。采购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学校依规追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发生舆情,学校办公室及时公开处置进展。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家委会代表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校服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西南高级中学

2026 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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