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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和职数公示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06-09

中国共产党民办西南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

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和职数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关于徐汇区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将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党支部委员、书记和副书记,通过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党支部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现将新一届民办西南高级中学党支部委员组成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数公布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党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委员任职条件

⑴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⑵坚持党性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⑶一般党龄在二年以上

⑷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有从事党务工作的必要时间;

⑸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党员,能密切联系群众;

⑹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7)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等专业能力;

(8)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三)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

除委员任职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和党务领导工作经验,符合《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徐教委(20068号〕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能力。

二、委员职数

新一届民办西南高级中学党支部支委共3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兼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新一届民办西南高级中学党支部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其中非校级领导的比例不低于30%;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占70%左右。

三、公开推荐的办法

自公示之日起,接受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民办西南高级中学党支部的党员推荐和党员自荐,接受群众代表联名推荐。

公示截止时间:2013417

公开推荐联系人:陈美珍

公开推荐联系方式:62813581

公开推荐联系地址:番禺路80022

特此公示。                    中国共产党民办西南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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